【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关于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据上广常识了解到,所谓婚后财产,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后所获得的各种财产,近日有一位男子赠与小三的财产被妻子起诉赠与无效,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男子赠与给小三的500余万和房产后发现自己当爹了,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和上广常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赠与“小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
前有男子出轨赠房竟发现孩子非亲生,再有妻子起诉索回巨额赠房赠款,现有小三再生一女索要18年抚养费。
近日,深圳龙华法院受理了一男子与发妻、第三者相互起诉引发的多宗民事纠纷案件,涉及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忠诚义务、合同效力认定、抚养费支付标准等诸多法律问题。
丈夫出轨赠房第三者
被起诉后才发现抚养多年的孩子非亲生
谢某(丈夫)与郑某(妻子)登记结婚三十余载。寻求刺激的他,在外结识了万某,并与其偷偷发展恋情。
2012年4月,万某生下一女,声称该女孩是谢某的亲生女儿,由此向其索要钱财。
2018年,谢某转账百余万给万某用来购买房产。万某在选定一处湖南的房产后,立刻全额买下,并登记在其与其女儿名下。
2020年12月,郑某掌握证据后将谢某、万某及其女儿诉至法庭,要求三人返还全部购房款项111万余元及利息12万余元等。
然而,谢某与该女儿的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该女儿与谢某并无亲子关系。
万某有意隐瞒孩子的生父,谢某直至原配妻子郑某起诉后,才知晓这个事实。
2021年1月,原被告双方在龙华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共同约定万某及其女将上述款项所购置的房产过户给郑某。
据此,因谢某出轨所引发的第一个民事案件就此了结。
与第三者“相爱”十余年
男子赠与人民币500多万元
2021年3月,郑某向龙华法院提起第二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民事案件,要求万某及其女儿返还基于谢某赠与的财产共计人民币547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81万余元等。
2021年8月,龙华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确认谢某对万某及其女儿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决上述三人共同向郑某返还款项547万余元等。
据了解,此后三人均未提起上诉,上述判决目前已生效。
郑某已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还在进一步执行当中。
第三者再生一女
向男子索要六百多万元抚养费
2021年6月,万某生下小女儿。同年10月,万某提起一抚养费纠纷案件,要求谢某一次性向其支付非婚生女(小女儿)18年的抚养费共648万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万某认为小女儿系其与谢某非婚生育的女儿且尚在幼儿期,急需大量生活费用,其因照顾女儿也无收入来源,理应由谢某承担上述抚养费用。
目前,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在组织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拟安排2022年2月开庭审理该案。
至此,因谢某婚外情所引发的第三个民事案件诉讼仍在继续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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