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偷逃税被罚缴1.06亿元 】邓伦偷逃税被罚是真的。邓伦偷逃税被罚缴1.06亿元,品牌光速解约 爱奇艺待播剧恐受牵连演员邓伦,今年 29 岁,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关于邓伦偷逃税被罚缴1.06亿元 ,据上广常识了解到,邓伦是很多年轻人都非常喜欢的一位男明星,但谁也没有想到,邓伦竟然会偷逃税。根据通报,邓伦因偷逃税被处罚追缴1.06亿元,随后邓伦在微博发文道歉。下面就和上广常识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邓伦偷逃税被罚缴1.06亿元,邓伦道歉: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邓伦偷税是真的吗。
邓伦偷逃税被罚缴1.06亿元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邓伦道歉: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
3月15日,据新华社,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被处罚共计1.06亿元。
邓伦发文致歉: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品牌光速解约 爱奇艺待播剧恐受牵连
演员邓伦,今年 29 岁,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2012 年,邓伦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出道。
2018 年 8 月,由杨紫、邓伦领衔主演的古装神话剧《香蜜沉沉烬如霜》热播。邓伦因出演剧中 " 旭凤 " 一角而爆红。
目前,邓伦个人微博粉丝数达 4030 万,抖音粉丝数达 2026 万。 截至发稿,其个人抖音账号、工作室微博账号已被封禁。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微博个人简介是:" 好好做人,认真演戏!"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邓伦的违法事实包括,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 4765.82 万元,其他少缴税款 1399.32 万元
税务部门基于邓伦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 0.5 倍罚款。
但由于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 4 倍罚款。
邓伦偷逃税案件引起广泛关注,相关词条迅速升至微博热搜第一。
15 下午 2 点,云米官宣邓伦成为云米全球品牌代言人。邓伦偷逃税事件曝光后,云米迅速宣布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堪称史上最快 " 翻车 " 代言。
根据粉丝整理,邓伦目前还是宝格丽、雪花秀、巴黎欧莱雅、联合利华、桂格、君乐宝 …… 等众多海内外知名品牌的代言人。
影视方面,邓伦待播作品包括爱奇艺自制剧集《夜旅人》,搭档妮妮;电影《翻译官》《晴雅集 2 泷夜曲》等。
商业方面,天眼查显示,邓伦名下有两家独资公司,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和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分别成立于 2018 年和 2016 年。
15 日下午 4 时 46 分,邓伦于微博发布《道歉信》称:" 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近一两年以来,文娱领域税务问题频发。
2021 年 8 月 27 日,税务部门通报郑爽偷逃税案件。郑爽通过拆分收入、假借增资等方式隐匿 " 天价片酬 ",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 1.91 亿元,偷税 4526.96 万元,其他少缴税款 2652.07 万元,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2.99 亿元。
2021 年 9 月 18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提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2021 年 10 月 18 日,税务部门通报郑爽前夫张恒帮助郑爽规避监管、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处罚结果,对张恒处以共计 3227 万元的罚款。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广东等多地税务局发布通知,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 2021 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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