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3点放烟花为自己庆生被拘 】关于男子凌晨3点放烟花为自己庆生被拘 ,据上广常识了解到,现代社会,有许多地区都不允许燃放烟花,否则将会被拘留。近日,有一男子在凌晨三点燃放烟花为自己庆祝生日,但没想到却被拘留,具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这位男子在凌晨燃放七箱烟花只是想给自己轻生却被拘留,详细过程是怎么样的?和上广常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又称花炮、烟火、焰火、炮仗,根据《中国烟花爆竹标准—安全与质量》对烟花爆竹的定义为:以烟火药为原料,用于产生声光色的娱乐用品。
3月1日凌晨3时许,湖南湘潭一小区门口附近,一男子燃放烟花近10分钟。
当地110接到了100多个市民投诉扰民的报警电话。民警到场了解到,该男子因庆祝自己生日,一共燃放了7箱烟花。
最终,他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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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午,武昌区公安分局梅苑派出所接报警称:
当日凌晨有人在晒湖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扰民。
接警后,梅苑派出所立即调集警力开展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和视频追踪,民警发现3日凌晨2时许,男子纪某等5人来到晒湖公园亲水平台燃放烟花,随后开车离开。
当日12时,民警将5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纪某等人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纪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其他3人依法处以罚款、1人予以批评教育。
武汉市禁鞭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
春节期间,全市紧盯重点时段、部位、关口,加大巡查、管控、查处力度,对涉鞭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查态势。
除夕以来,全市共组织民警辅警、社区群干等力量2.7万人次,出动宣传执法车辆1456台次,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案件15起。
查处违规燃放案件194起,行政拘留14人,罚款170人,收缴烟花爆竹3345件。
除夕以来,武汉市禁鞭区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全市中心城区、功能区空气质量良好。
警方呼吁:
请广大市民遵守禁鞭规定,移风易俗,共建平安、和谐、文明城市。
法律适用: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或经劝阻及时停止,未造成明显后果的,可以给予教育、批评;
情节轻微的,或未造成明显后果的,可以依法给以警告、罚款;
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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