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8届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报材料通知,各函授站、教学点:为做好我校2018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士学位申报、审核、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报送学位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2013级高起本和2016级专升本毕业生。
河北经贸大学2018届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报材料通知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做好我校2018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士学位申报、审核、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报送学位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3级高起本和2016级专升本毕业生。
2、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为70分以上(含70分)。
3、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70分以上(含70分)且论文全文总相似比低于30%。
4、通过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取得过学士学位证书的可用《学位认证报告》代替《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
二、申报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两份,须粘贴申请人新华社采集的学历相片(1寸),信息表上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本人签字。
2、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原件。
已取得过学士学位证书的可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申请人新华社采集的学历相片1张(带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信息的小2寸)及同版相片电子版(JPG格式,并以申请人身份证号命名)。
4、《函授站(教学点)拟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函授站(教学点)各专业主干课成绩汇总表》纸制及电子版(需站点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报送时间
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7日。
四、报送方式
学士学位申报纸质、电子版材料由各函授站(点)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纸质材料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到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第四办公楼506室,联系人:刘老师,邮编:050061,电话:0311-87608993)。
五、其他事宜
1、学位申请事关重大,请各函授站(点)一定通知到每个学生。
2、各函授站(点)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严格审核学位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3、凡不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本生活常识由上广常识发布,内容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上广常识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