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委员提的建议,那是直击房地产行业的黑洞!房地产行业为什么大家总觉得是个暴利行业,因为其中有很多黑洞,那么公摊面积的计算和分摊,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黑洞。
购房人既看不懂公摊面积的计算,也无法测量出来公差面积,但是购房人却是最后的公摊面积的买单人。这不就是典型的冤大头吗?自己出钱自己还不知道出的对不对,只能闭着眼睛付帐了。那么房地产企业在其中稍微动动手脚,利润不就滚滚而来吗?
既然看不懂也算不清楚,为什么不去取消呢?就按照套内面积来去计算和出售,房产证上也写得清清楚楚,购房人也买得明明白白,即使自己想去测量,拿着皮尺也仍然能量的分毫不差。在国际上许多国家的商品房出售就是没有公摊面积,所有房产证上写的都是套内面积。
我们现在形成的公摊面积这种做法,其实缘头还是深圳对面的那几大家族,当年进入内地运作房地产时,带过来的营销花招。看着房产证上的面积好像挺大,房屋售卖的单价还不高。但是如果去掉公摊面积,使用面积马上缩水,房屋每平方米的单价立马提升。大家明白了吧?
这个建议非常好,值得仔细讨论,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该取消就取消。购房人也是消费者,他也应该有足够的保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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